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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丰泽,一场风月

作者:陈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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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那首歌叫做《崇拜》

第十一章 那首歌叫做《崇拜》

2017年的3月29号那天,我陪男孩去上毛概课。那是我第一次陪他去上课,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陪一个男生去上课。这样的感觉,或许我再没第二次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不要吧,坐第一排太没意思了,坐最后一排好玩。”男孩的眼睛盯着我笑,我也跟着他笑了起来。
“我一直不知道你是大几的。”
“别哭,以后有缘会再见的。”这是男孩当时回复我的话,此刻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依旧忍不住往下掉。
“不让我拍你就说嘛,干嘛抢我手机。”我捂着鼻子,那会是真疼。
“我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你,突然之间特别伤感,我的眼泪都滴到手机屏幕上了。”
“实在不行我们就坐第一排吧,我们好好学习。”我故意这么对他说,看他如何反应。
“我在上课,你慢慢说,我看着呢。”这是男孩当时的回复,我特别感动,乃至于至今都记得他的这句回复。所以看到这条微信后,我完全打开了自己的心,生怕再没机会和男孩讲诉自己,那一刻,我真的忘记了全世界,就像说完这段话,我就得离开了一样。
我大概连续发了这么多条微信过去,男孩似乎是感觉到了我和-图-书的奇怪,但并没有阻止我继续说下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男孩的脸上出现了抱歉的痕迹,似乎知道错了,他一直盯着我看,眼睛里都在像是对我说抱歉。
这首歌的旋律特别的好听,那天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我听完以后,就把这首歌推荐给了杨丰泽听,并且还给他发过去了微信,我说“希望你不要挥霍了我对你的崇拜”。
“怎么了?”我突然之间很紧张,也不明白他在干嘛。
“认识你真的很幸运,我真的很开心。”
“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偏偏遇见了你。我明明近视度数那么深,却还能看见你的侧脸,和你的微笑。”
那天他穿着蓝色卫衣和白色鞋子,站在食堂的大门口,等着我。那是一个清晨,才七点多。阳光刚刚耀眼,洒满他的肩头,那张脸庞,像是弥漫了好多的微笑,灿烂了我的心和我的清晨。在阳光下,他显得特别的白,一身清秀的气息,让人心藏爱慕。我羞羞地跟在他的身旁,调整着自己的步伐。那种感受,就像是一对情侣,可惜外人这样以为,而我们都清楚自己的身份。
梁静茹的一首《崇拜》,让我对男孩的情感已然控制不住。我不懂自己究www•hetushu.com•com竟哪里来的勇气,终于心像爆炸了一般,彻底地坦白了自己的情感。但我敢保证,那一刻,我真的像是在和他说告别,而非告白。
杨丰泽,你说好的,有缘会再见的,你该不会忘记了吧。
“在没有遇见你之前,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所学校,所以我考研了,考去了重庆。”
“糟糕,我们来迟了,都感觉没座位了。”男孩带着我一直走,一直找座位。
“请问这里有人坐吗?”他很想坐最后一排,于是在不停地问后面的人。
我忽然之间想拿出手机悄悄拍他,可惜我刚要拍的时候,他就醒来了,一把夺过我的手机,还刚好打到了我的鼻子 。
我们那天去的有点迟,到教室的时候,几乎人都快坐满了。
“但我知道你一定比我小。”
“谢谢你这么说,我也很开心。”这是他的回复,我当时几乎泪崩。
可是后来想想,为什么男孩会这样,我不再拍他,他会失望的意思吗?
“我曾经对身边所有的人说,假如我真的到了毕业的那一天 ,我一定是最容易释怀的那个人,因为在这里,我真的毫无留恋,甚至特别想逃离这里。”
“现在特别后悔自己的年纪,不能再继续留在这所https://www.hetushu.com•com学校。”
说真的,我那天的确哭了,我发着发着微信,眼泪就开始慢慢地往下掉。那天我发的超级多,我想男孩一定被我吓到了。
后来,我就去食堂兼职了,一下午的聊天,让我差点都不能接受外面的世界,觉得有点精神恍惚。
“你衣服上的帽子歪了,我帮你弄一下。”他的手特别的轻,在帮我理着帽子,但我还是能感受得到自己衣服在被整理的节奏。那是我长这么大,除了我爸以外,第一次被一个异性整理自己的衣服,还是在那么偶然之间。所以那一刻,我真的又感动,又幸福。同时,我也无法理解男孩的做法,但并没有多想。
“听我讲到这里,你或许会很惊讶,惊讶我的年纪,惊讶我对你的情感。”
我记得那一天应该是星期三,当时是下午,他正在教学楼上课。而我正坐在宿舍的桌前,开始很认真地给他发过去微信。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真的很依恋着他,几乎每天都会忍不住去找他。
“应该没有吧,我也不知道。”一个男生头都没抬起来,就这样说。
这节毛概课,虽然并没有和他说太多的话,但是有一件事情,让我非常难忘。这节课下,在下楼梯的时候,他忽然抓和_图_书住我身后衣服上的帽子。
“好好,那你现在拍我吧,我给你拍。”男孩害羞了,也紧张了,像是在讨好我,那一刻,我被他逗笑了。
“那我们坐这里吧。”杨丰泽叫起身后的我,带着我得意地坐在了他爱的最后一排。
“真希望自己和你一样大,还能继续留在这所学校读书,可惜,我就要毕业,就要离开了。”
也就是那天,我无意间听到梁静茹的一首歌,就是《崇拜》。歌词里说“你的姿态,你的青睐,我存在,在你的存在。你以为爱,就是被爱,你挥霍了我的崇拜。”
“不夸张,对于喜欢到一定程度的人来说,形容得刚好。”我这样回复道。
其实毛概课很无聊,是个大学生都应该知道的。但假如身边坐着自己喜欢的人,或许还能有趣一点。他那天好像在看篮球比赛的视频,而我在涂鸦他的毛概书,我记得非常清楚,尽管这本毛概书不在我这里,但我仍旧记得,在毛概书的第一页上,我写了《崇拜》这首歌的歌词,“你的姿态,你的青睐,我存在,在你的存在。你以为爱,就是被爱,你挥霍了我的崇拜”。
“其实我已经大四了,快要离开了。”
“或许差不多。”他说。
因为我近视眼,还不戴眼镜,所以我每次和图书走路,都会小心翼翼。所以每次下楼梯的时候,杨丰泽就会提醒我说,那里还有一个台阶,或是已经没有台阶了。我曾经试着抓住楼梯旁的栏杆,后来他对我说栏杆很脏,让我不要去碰它,于是让我抓着他的手臂,一起走路。
我也不懂为什么会把这段歌词写在他书上,可能还是我当初对他说的那样“希望你不要挥霍了我对你的崇拜”。
后来和他走过的路很多很多,校园都被我们走了不知道多少遍。那些曾走过的路,都洒着我的暗恋和爱慕。纵然我已离开,那些地方也不会消失,那些爱慕,依旧还在那里生根发芽。
“崇拜这个词,有点夸张了。”他后来的回复。
“我知道有的东西,假如现在不说,或许我就没有机会说给你听了。”
“我下次再也不拍你了。”我也傲娇了起来,谁知道我一说完,男孩立刻变了一个模样。
他似乎是看累了,竟然趴在桌上睡觉了。我偷偷地盯着他看,那一刻,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大概是五厘米左右,几乎很近了。我看见他的睫毛很长,他的眉毛很浓很黑很长。他的眼睛,还是如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那么迷人。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男孩当时特别紧张,因为他打到了我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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