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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

作者:九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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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王业-中兴 第三百八十七章 国王的巡游(10)

第五卷 王业-中兴

第三百八十七章 国王的巡游(10)

保罗教士正在猜想它们都到哪儿去了的时候——他不免想到了战争,与英国人的或是与其他人的,但国王在此,港口不可能一艘船不留……他心痒痒地,不知道这些人在玩什么把戏,也许与所谓的观礼有关?他想,几乎要去找找自己的侄儿,问问他们是不是在筹备什么大事件,不过随即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保罗总觉得自己要比别人幸运得多,而了解他的人都要说此话不假。
“我在看港口。”教士说,“我说真的不要紧吗?从这里我可以看到整整三条船坞,还有周围的工事。”
国王亲切地让保罗教士坐到自己身边来,他略微问了问有关于礼拜堂的重建工程,又许诺说,愿意为大郡主在敦刻尔克建造一座教堂,如果保罗教士愿意,他可以成为那里的驻堂神父。保罗教士当然愿意,他喜滋滋地和国王提起,就算他没有做一个驻堂神父的经验,他的伯父也可以给他帮忙——因为他们的家族也只有这么一个,不,现在可以说是两个杰出之人,他不免提起了他远在意大利的伯父,国王在听到他伯父的座堂时微微顿了一顿,“真巧,”他说:“我又听说过这座教堂。”
保罗教士随口问道,一边为侄儿关上了门,在看到他拔出匕首放在桌上的时候,让·巴尔有点吃惊:“您在国王的城堡里。”他说。
“我也不想知道,”教士说:“但看你笑嘻嘻的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我想你来我这儿,大概还是要和我说些什么的吧。”
“你怎么来了?”
保罗教士倒不担心陪嫁的事儿,他虽然出身卑微,但作为一个商人和教士,胜在识多见广。伊娃虽然一直傻乎乎的,但她也是私掠船主的女儿,见过血和尸首,她在言语或是计虑上或有不足,但必要时的果决与疯狂更容易让她在陌生的环境中取得优势。
至于国王怎么会知道https://m.hetushu.com.com——那是因为这座教堂正比邻纳波利湾。
“怎么也不点蜡烛?”让·巴尔说,他走到桌前,放下酒瓶,从抽屉里找到火柴,点燃蜡烛,房间里顿时亮了起来。
因为保罗教士的这句话,他得到了一个观礼位。
“哎呀,我不能告诉你船都到哪儿去了。”让·巴尔说。
“我看到船坞都是空的。”教士说。
但命运的性情总是如此恶劣,在那个晚上,他先是迎来了好久不见的侄儿,亲亲的让·巴尔,他还没来得及好好地招待许久不见的侄儿,距离死神造访也只有那么一步的伊娃又突然跑到了他的礼拜堂——伊娃和保罗教士的血缘有点远,但伊娃也能喊他一声叔叔,他也是看着伊娃长大的,毕竟在这里许多人都沾亲带故——然后就是该死的英国佬掀起了暴乱,他的礼拜堂被烧了,让·巴尔连夜赶到敦刻尔克报信,他一边照顾那个可怜的姑娘,一边待在房子里等着……
得到观礼位后,他就暂时不能离开敦刻尔克了——保罗教士也没有任何异议,国王曾经在敦刻尔克遇刺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且经过了佛兰德尔,荷兰与卡姆尼可大会战,一个强盛而又富有的大国崛起已经成为不可争辩的事实,法国的敌人又如何愿意坐以待毙?刺杀从来就是最好的谋略,更别说如现在的法国,无论政治与军队都被一个人掌握在手里的情状——王太子小路易可没办法威慑住太阳王麾下的那些骁将重臣,他们现在如此唯唯诺诺,尽心国事,只不过因为坐在王座上的是太阳王,若是太阳王骤然离世,必然少不了想要为自己打算的人。
“也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让·巴尔看着他的叔叔说:“我想知道更多有关于那位叔祖父的事情。”
“您听说过?”保罗教士也有点吃惊:“那是一座新教堂https://m.hetushu.com.com。”
保罗的伯父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们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是私掠船主,换句不那么好听的,就是走私贩子和海盗,但比起其他私掠船主,保罗的曾祖父是个相当有远见卓识的人,他从很早开始就意识到海盗不会是桩长远的买卖,而且论起收益远远不如那样舒舒服服坐在宽敞的大房子就能拿钱的官员。当然,作为一个水手出身的家伙,十次里有九次他都被骗了,换来了不少嘲笑,不过他的坚持在保罗父亲这一代终于有了回报,保罗的伯父是个聪明又漂亮的孩子,他被送到意大利读书,又设法结交了一些朋友,终于弄到了那不勒斯一个驻堂神父的职位,这也是为什么,保罗差点因为走私罪被绞死后,还能以一个“清白无辜”的身份成为教士的缘故。
保罗教士,或者说,所有第一次见到路易十四的人,都会惊讶于国王的容貌,身姿与年龄的不契合,在这个时代,四十岁可以说是进入了衰退的年纪,但国王看起来竟然与50年生的让·巴尔不遑多让,他的眼睛依然如同孩童般的清澈,面颊红润,头发茂密,身材高大,略显瘦削,但举止行动之间显得很有力量。
能够从查理二世这里得到英国在法国的最后一个立足点,路易十四已心满意足。
他和大部分北加来海峡地区的人那样有着一眼就可以看到结局的命运——他们有时候是英国人,有时候是法国人,还有一些时候哪国人都不是,他们的生活依赖走私与劫掠,从法国到英国,或是从英国到法国,头脑简单,身体健壮的男人们出去“干活儿”,女人、老人和孩子们负责窝赃、分赃和处理赃物(去掉赃物或是走私物品上过于明显的标识),另外还有一些身体虚弱,但头脑灵巧的家伙成为了商人,他们负责贿赂官员,买卖“货物”,也有一些天赋出众和-图-书的孩子,他们有幸成为了书记与助祭这样的人物,算是爬出了这个该死的泥沼。
说是新教堂,鉴于保罗教士的伯父也有七十多岁的了,这座教堂当然不可能比他更年轻,是十七世纪初的建筑,但在那不勒斯,最多的就是教堂,有许多教堂始建于六世纪或是更早,只是在后期经过了多次整修,也因为这座教堂是新教堂,保罗教士的伯父才有可能成为那里的驻堂神父。
“多佛的人只要举着望远镜就能看到的东西没有保密的价值。”让·巴尔说:“你能看到,看明白的也是如此。”
教士们的倾轧可比海盗们的争斗危险和密集得多了,保罗教士很难保证,在人们还没弄明白国王为何对他如此青睐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两个冲动的家伙给他一刀。你当然可以不相信或是感到冤屈,但最关键的问题是你那时候还没有机会亲自申诉。
这还不算,国王听说了有关于那个不幸的姑娘伊娃的事情,就打发人来说,要她到凡尔赛去觐见国王。保罗教士一开始还有点忧心,因为她迟迟没有回来,但让·巴尔写信给他说,伊娃在凡尔赛得到了国王与大郡主的青睐,她现在已经是大郡主的侍女了,之后还有可能陪嫁到西班牙或是普鲁士去。
保罗教士瞪了侄儿一眼:“有句话叫做一上秋千,万事万了。”“打秋千”是一种流行于海盗中的说法,因为那时候人们为了威慑罪犯,会将海盗们挂在港口的绞刑架上直到彻底腐烂,等到尸体里的水分被吹干,分量减轻,尸首就会在绞刑架上摇摇晃晃,看上去就像是在打秋千……“就算是伊娃也不会说这样的话。”
“哦,”教士说:“我想也只有这个了。”
这还真不是说笑,在路易十四的宫廷里,毒药和匕首可不少见,为了消弭不同意见或是搬开前程上的绊脚石,直接毁灭躯体仍然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国王在意的hetushu•com•com人可不多,一个死人更是很难让路易十四从百忙之中抽出珍贵的时间,除非你是卢森堡公爵这样的人物,保罗教士在蒙受国王恩宠的同时,更是小心翼翼——有黎塞留与马扎然两位红衣亲王在前,谁不想从国王的信重中攫取莫大的权力?就算不能,看看拉利维埃尔与以拉略吧,前者是个肥胖的庸人,不过胜在投效得早,后者不过是个宗教裁判所的审判长,现在也已在罗马穿上了红衣。
后来的事情不必多说,英国人的暴乱很快就被平定了,而惩罚了他们的人,哈,正是他的好侄儿让·巴尔,人们都说敦刻尔克的总督旺多姆公爵十分欣赏这个年轻人,许诺会拔擢他和赏赐他,事实也是如此,“杰克”的脑袋被悬挂在城墙上的时候,让·巴尔也成为了一个年轻的校官,他给叔叔带来了一笔赏金,这笔赏金足够他重新建造一座白色大理石的礼拜堂。
一个弱小而混乱的法国才是哈布斯堡甚至英国人愿意看到的。
国王下令,由法国的工匠、建筑师与不为大多数人所知的巫师一同建造的三条船坞,出奇的空空荡荡,保罗教士明明记得自己在偶尔拜望敦刻尔克驻堂神父的时候,看到过船坞里至少停泊着一百艘舰船,但现在它们就像是被一个淘气的孩子拿走了,海面银光潋滟,没有一点残留的痕迹。
教士想了想,随手拔出一柄匕首插在外套里,走过去开了门,门外站着他的侄儿让·巴尔,神气十足,肩膀上的箭矢与星星闪闪发亮,他一见到叔叔,就举起了手里的酒瓶。
对一个私掠船主的儿子来说,大海和港口是最常见的东西,但这个位置可不是保罗教士这样的人每天都能拥有的——国王的城堡,也就是敦刻尔克城堡(国王贫乏的取名才能),是一座比保罗教士伯父的教堂还要新的建筑,因为它是在第一道敦刻尔克船坞完工后才开始建造的,与其说和*图*书是一座行宫,更像是一座堡垒,但此时的堡垒已经无需如以往的城堡那样密闭阴暗,房间的窗户都镶嵌着巨大而又透亮的玻璃,保罗教士眼前的玻璃宽度达到了五尺,他可以毫无妨碍地俯瞰整个港口。
不过这位神父也已经垂垂老矣,保罗也已经快五十岁了,他们的家族中没有再出现过称得上极其出色的人物,只有一个年轻的让·巴尔,正在国王设立的军事学院读书,但也因为太年轻了,又只是一个低级军官,很难说将来的前程如何。经过了一番不甘后,保罗倒心平气和起来,他在主神圣的地上住所继续干着他的老买卖,预备着再弄点钱,就把远在意大利的伯父接回来,毕竟能够在自己的家乡安度晚年对任何人都是一桩好结局。
敦刻尔克港口现在有三条船坞,就像是一柄尖锐的三叉戟,直对英国的萨福克、埃塞克斯与肯特郡,尤其是绍森德——也就是泰晤士河的入海口,谁都知道从泰晤士河口溯流而上就是伦敦——英国的要害,所以路易十四对查理二世从与自己结盟转而与哈布斯堡眉来眼去,甚至有意掀起敦刻尔克暴乱,一点也不意外,君王无私情,这点早就有无数人证明过。
保罗教士在自己的房间里享用了一顿美味丰盛的餐点后,也不点蜡烛,径直走到窗前,尽情地观赏着眼前的景色。
这时候却有人在外面敲了敲门。
他没想到的是,伊娃居然和国王提起过自己,当国王来到敦刻尔克的时候,国王就召见了他。
他一边庆幸着重建礼拜堂的时候,他也为自己裁剪了几件新法衣——完全理直气壮地,因为他的法衣全都毁在了大火里,他总不能穿着凡俗人的衣服为人们敲钟念经啊,而且如果是走私来的呢绒和绸缎,也花不了几个钱。他今天就穿着一件厚缎的黑色法衣,带着一枚金十字架,手腕上挂着精致的象牙与石榴石的念珠,恭恭敬敬地踏入了国王的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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