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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月无边

作者:尤四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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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我喜欢女人

第七十一章 我喜欢女人

金缕城中以宗主为首,宗主手下又有五大御者,这些御者是宗主的眼睛和爪牙,消灭宗主之余,必须连这些爪牙也一并铲除,如此这座城才真正群龙无首,陷于瘫痪。
他又呡了口酒,“我是个客商,四海为家。”
异性缘极差的阿傍很不平衡,“打壶酒都能有艳遇,世上何来天理!”
他盯着她胸前佩戴的飞鱼木珠,脑子里嗡嗡作响。这木珠还是他送给她的,并不名贵,是老师布置的课业中,他唯一觉得满意的成品。
阿傍摆手,“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要是连这个都不行,那我怎么在四大护法里立足?”又看看天色,日头一点点落下来,距离天黑还有半个时辰,“如果今晚不行,那就留待明晚。我一直觉得时间太紧了,仓促起事,只怕考虑不周全。”
胡狄姑娘把满满一碗酒放在他面前,复又转身给酒壶打酒。他垂下视线看粗陶的酒器,酒是好酒,漾动过后在碗壁上留下了一圈缠绵的轨迹。他呡了一口,热辣的口感像粗砺的刀石,刮过他的喉头。
明王笑了笑,“怎么?信不过我?”
明王大笑不止,一只巴掌伸过来,毫不留情推开了他的脸,“多谢,我喜欢女人。”
金云览笑起来,声音里满是嘲弄和不甘,“她大概没有想到,在她一死了之五年后,那个杀了她父亲的人又来杀她丈夫了。我真不明白,杀父之仇报了就是,何必那么痛苦。她痛苦,因为她对你旧情难忘。她自尽时,手里攥着一样东西,你不想知道是什么吗?”
赤红的火烧云晕染了半边天,天上出现一片奇景,一半红得夺目,一半青如碧玉。等夜全升上来时,城里又开始弥漫雾气,这是水泽中的城池大多会有的定律,对于他们这些习惯夜间行事的人来说极有好处,越是视线模糊,越容易隐蔽。
明王登时一怔,才发现曾经和他相约白首的女人,最后居然嫁进了金缕城。
明王扶了扶头上的草帽,“不能再等了,楼主一个人进木象城太危险,这里的事要速战速决。通知门众,夜半等我消息。看见城墙北门上宗旗倒下,留一队人马清理伏兵,其余人什么都别管,赶赴木象城接应楼主。”
金云览还在为手下御者办事www.hetushu.com•com不力,而大发雷霆,“金缕城是天外天的第一道屏障,交一回峰再让她闯进木象城,好歹让我脸上有点光。现在呢?城防积弱至此,又要被那几宗笑掉大牙了!”
明王道:“最烈的,越烈越好。”说着将酒壶递过去。
明王颔首,对他这么快就画出金缕城的城防和所有干道钦佩不已。
杀手也是有追求的。
胡狄姑娘长着一双猫儿一样的眼睛,瞳仁是蓝色的,高鼻深目,比一般的云浮姑娘五官更深刻。她穿着紧窄的织锦小衣,天气太热了,两弯雪臂大方地袒露着,没有半丝引人浮想的羞怯。她坦然望向他,“客官,要买酒么?”
“我们胡狄的酒有很多种,客官要哪一种?”
明王在柜前,静静看她不经意间展现的少女风韵,想起多年前,曾经有个女人在风雨中同他割袍断义。
后来再遇见她,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那颗飞鱼木珠当然也不会再戴着了,见到他,平静地说:“我杀不了你,无法为父亲报仇。如果你我素不相识那有多好,我的良心就不用一次次接受拷问。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你,我等了你十五年,你回来了,却杀了我父亲。”
金云览哼了声,“怎么能不知道,她到死都在念着你。”
底下人诺诺道是,“属下已经切断进出城的关隘,城墙上也加派了射手待命,只要有人上直道,准保把他射成刺猬。”
他在暗器和布设陷阱方面是一等一的高手,但要论空手白刃,确实差了点。时间太紧迫,离天黑只有两个时辰,来不及供他行动,明王道:“这才不过第一城而已,后面四城会越来越难打,最后还有藏珑天府,有的是你立功的机会。”
可是没想到,出门的时候遇上了一个人。换做平时,一刀解决了最干脆,可他却认出她来,那是曾经的青梅。很小的时候,在他家业还兴旺的时候,他们在游戏里扮演过新郎和新娘,彼此也约定过,将来长大了要做夫妻。
明王说是,“金宗主知道我?”
彼此都不说话,萍踪不定的过客,和本地卖酒的姑娘,本来也只是偶然间的一次邂逅,不必太上心。胡狄姑娘看他斯文地一口口喝www•hetushu•com.com完了那碗酒,接过空碗道:“我再给你打一碗吧。”
后来听说她自尽了,死在一个雨夜。他说不清心里究竟是种什么感受,是解脱,还是庆幸?好像都不是。反正生而为人的痛快,到这里全都终结了,那个不见面也许不会再想起的女人,最后在他心上狠狠划了一刀。
前臂纤细,上臂修长,没有练武后的紧实,可以肯定这是个远离杀戮的普通姑娘。他对普通的女孩子还是很友善的,越是危险的坏境里,越需要这样艳遇般的调剂。
御者道是,领命退出了书房。
她拿着酒壶,转身去揭酒缸的盖子。胡狄的酒缸很矮,她弯下腰,窄衣和长裙间刚好衔接,直立时露出欲说还休的一线,弯腰后便大开大合。虽然让男人有意外之喜,但风情而不冶荡,火候拿捏得极好。
金云览眼里精光隐现,狠狠盯着那团阴影道:“是飞鱼木珠,她临终前留下遗言,让我把它交还给你。”他扬手抛出木珠,在明王分神接应时,挥剑向他刺了过去。
先前进城前的分组,是楼里一贯的规矩。两人一组,但两人不能分散参与两项任务,因为要绝对保证有一人活着,以免这一支和楼里人马完全失去联系。干他们这行的,情报很重要,人就像薪火,有一口气才能继续传承下去。任何一个人的死活,都要让楼里准确知情,特别是身处这样的险境,任何一环出了问题,都有可能引发一连串的危机。
回到临时歇脚的地方,阿傍也回来了,正站在窗口向金府眺望。见了他,把一张地形图摊在他面前,“我在城里走了一圈,粗略画出了撤离的路线。金府进不去,但我知道西墙的防守最松懈,从这里上去,可以直达金云览的书房。楼主射灭了直道上所有的灯,好处是让金云览误以为波月楼的人都转移进木象城了。虽然金缕城目前正戒严,但我料想金云览会疏于自己府内的防范,而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和木宗宗主的联系上。”
座上人的脸色依旧不豫,眉心的刀疤像第三只眼睛,眦裂般暴张着,“盟主已经大发雷霆了,下令全力缉拿岳崖儿。如今她人进了木象城,我们完全失去了机会,只有全歼波月楼的m.hetushu.com.com人,才能勉强立功。传我令,只要遇上那帮人,不必生擒,就地正法。”
阿傍仔细标注了刺杀五大御者的组别,写到最后自己都迷茫了,“我呢?什么都不用干?”
当然幼时的话不应该当真,邻家温润的小儿郎,十几年后也许会变成杀人如麻的坏蛋。然而那时的约定,在彼此心里都留下过印记,记得有那么一个人,说过那样一段幼稚又温情的话。
胡狄姑娘伸出两手来接,腕上各色的珠串,在斜阳里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明王把白银的酒壶放在柜上,“打满。”目光在她脸上一转,又道,“另要一碗,我现饮。”
夏日的午后,街面上行人不多,酒肆里也没什么生意,世界是热腾腾的。店外一棵杨树枝繁叶茂,树冠上知了成群,在一蓬蓬的热浪里,发出声嘶力竭的鸣叫。
明王转身望向金缕城中那座宏伟的建筑,眯着眼道:“危险?何为危险?这些年走南闯北,经历过太多凶险,只要敌人不是三头六臂,对我来说都一样。”见阿傍脸上还有犹豫之色,他大大嘲笑了一番,“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杀人又不是赶集,多一个人就得多担一分风险,你是第一天进波月楼么,连这个都不明白?”
明王从夜幕下潜出去,他身手矫健利落,男人的力与美,在那张弛之间展现得淋漓尽致。他像一片树叶,一抹游丝,穿梭于金缕城最精美建筑的檐下屋顶。探身一顾,金府上下灯火通明,就如阿傍说的那样,楼主奇异的突围方式确实雁过留声,在重修直道琉璃灯的同时,议事大厅里传出嘶吼:“波月楼那么多人,在眼皮子底下转移进了本城,现在你告诉我,一个都没逮住?”
阿傍闷着头哦了声,明王在他肩头一拍,“挑显眼的位置再标五处,然后回去等天黑。”自己摘下草帽,进了一家酒肆。
那时候波月楼还是波月阁,他领了一项密令,在去往都洲的驿站里,刺杀一名过路的官员。那时候的门规就是如此,杀手领命办事,不需要了解太多内情,甚至连那个刺杀的目标姓什名谁都不必过问。出发之前,会接到一封有关目标人物外貌衣着描述的信件,他揣上信件便上路了。多年在波月和_图_书阁中的历练,杀人对他来说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这次也是这样,他的任务完成得很轻松,事成之后还有空闲,在那摊死肉上擦干净自己的重剑。
“明王敖苏。”他的语气肯定,似乎并不意外。
两个男人笑闹着,太阳一点点沉了下去。
答案似乎不太有诚意,胡狄姑娘有些失望,茫然拿抹布擦拭桌面,一来复一去,擦得清漆都几乎脱掉一层。
“客官好像不是本地人,从哪里来?”胡狄姑娘把打满的酒壶放在一旁,大大的杏核眼里有热情的波光。
明王却失笑,“杀手杀人,难道还要占卦不成?之前执行的任务和这次不一样,以往只能算小打小闹,这次都攻到天外天了,再往前就是众帝之台,全武林有几个人能做到?你不觉的荣耀么?楼主有枞言相助固然如虎添翼,但人多些总不是坏事。金缕城这么容易就穿过了,木象城必定难得多,楼里人早些到,搭人梯也把楼主送出去,否则要我们这些人有什么用?”
明王是四护法之首,年龄最大也最沉稳。他这些年似乎把一切都扑在他的杀手事业上了,一个没家没口的男人,现在唯一的兴致就是攻破众帝之台。一群不入流的杀手,把那座象征着武林至高权威的城池踩在脚底,绝对是件光宗耀祖的事。
阿傍终究无话可说,叹了口气,在墙脚标上了行动的细则。
明王呆呆站着,剑首不自觉地垂了下来。
阿傍迟疑了下,“你打算一个人刺杀金云览?”
她也认出他来,“敖苏……你怎么在这里?”审视他身上的细甲黑衣,好像明白了什么,匆忙进屋查看。他闭了闭眼,心也拧起来,在她迸发的哭声里落荒而逃了。
她和他错身而过,他站在雨里,感觉不到冷热。过了很久才慢慢挪动双腿,发觉腿灌了铅似的,寸步难移。
酒肆里酒香冲天,几口大缸即便盖着盖子,空气里流转的香气也熏人欲醉。他趴在柜上,对柜后的胡狄姑娘笑了笑。波月楼的四大护法,个个生得都很匀停,他们身上没有血腥味,也没有凛冽的肃杀。倚在午后斜照的一束光线里,脸上带着温和洁净的笑,像邻家高楼上读书的贵公子。
他说不必,掏出一块碎银放在桌上。一壶酒当然不值这么多,她垂和-图-书首找钱,再抬起头时他已经出门了,只看见一个挺拔的背影从眼梢一晃而过,她追出门去,人早就走远了。
粗喘了两口气,金云览在灯下枯坐。窗开着,一只飞蛾从外面飘飘摇摇飞进来,停在八宝的灯罩上。夏日蚊虫多,即便熏过了院子,树底草丛也照样有还魂的嗜血者。他起身关上窗,窗上镶着薄薄的琉璃,反光中发现帘幔轻轻颤动了下。他心里咯噔一声,垂手去摸桌下的剑,长剑出鞘时,他怒喝“是谁”。这时一颗石子穿破灯罩打灭了烛火,屋里顿时陷入一团凄迷。有剑芒的寒光闪现,向他面门袭来,他下意识抬剑一挑。对方力量惊人,使的是重剑,两柄剑的剑刃相抵,摧枯拉朽般剐向他的剑格,暗夜里摩擦出一串刺眼的火星。
阿傍摇头说不是,“厉无咎的护法们一个都不在神兵谱上,可要是神兵谱有副册的话,他们一定位列前五。太危险了,我和你一起去。”
他轻笑,“卖酒的姑娘长得很好看,要是能攻破五城,将来我要回来找她。”
笑容隐匿在明王的唇角,他轻轻一个腾身,窜进了金宗宗主的书房。
胡狄姑娘抿出一个笑靥,深深的梨涡里装满了蜜,是甜的。
明王跳上床,一臂枕在脑后,笑道:“这种事可遇不可求,女人好像都不怎么喜欢你,要不你试试男人吧!”
墙角被草遮盖的地方,留下了一串细小的符号。阿傍回头看明王,“楼主昨夜已经离开金缕城,其他人尚在。”
这下让阿傍想起胡不言那次的调侃来,他有心揶揄明王,趴在他床边道:“哥哥,那你看我怎么样?你喜欢我这款儿的么?”
阿傍摘了他腰间的酒壶摇了摇,拔下盖子灌了一口,嗬地一声:“好烈的酒!”
毕竟都不是等闲之辈,高手过招,只需两个回合便能衡量出对方的实力。剑气破空,几番缠斗后才拉开距离,金云览微喘,黑暗里模糊的身影,连气息都没有丝毫紊乱。
觉肯定是睡不好了,如果不是彻夜研究波月楼移动的路线,金云览应当会回到书房来。他静静等待,到了这里,有的是耐心。更漏滴答,时间缓慢推进,终于廊子上有灯火移过来,他侧身隐藏在垂帘之后。脚步声近了,腰上金玉的撞击伴着足音,迈进了书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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