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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有时尽

作者:那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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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不悔

后记 不悔

但或许,我已不自觉的在沈先生身上,留下了许多他的痕迹吧。
其实我还是非常享受回忆这件事本身的。
所以结束这本书后,打算再次认真戒掉。
嗯,不悔,大概就是我此刻的心情吧。
当然不是,怎么敢啊。
我想了想,特正经地摇头,他不会,我也不会。
在最终完成它之后,你永远不会知道,被遮盖掉的那个部分,曾记载着什么样的记忆。
说笑而已。
因为写她的部分时,我总是在哭。
忘记说,这个故事,不仅是我写过最长的一个故事,也是赚取我眼泪最多的一个故事。
说起来,今晚看到的月亮竟意外的明亮。我不大懂月相,只能端了把小板凳坐在那里,把它幻想成一颗柠檬味的水果硬糖。
这是我的第三本书,也是我迄今为止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希望读到它的你们,也由衷地这样感觉。那样我就会很开心了。
二十四岁,两个轮回,一切又回归原点。
那么就让我在此简单收尾吧:
写到这里,其实我有点羞涩,觉得自己又不酷了。
如果在这篇后m.hetushu.com.com记里,从头至尾都没有这个人的痕迹,大概会让我显得更洒脱吧。但我要那么洒脱做什么呢,连我的微博粉丝都喜欢时不时八卦地慰问我,你的前任会找你复合吗?你会答应吗?
不过在两三年前,我却是个非常憎恶回忆的人。
我依然两手空空,却似乎什么都有。
这大概就是能写故事的好处,生活中无法圆满的事,总能在故事中讨一个圆满。
所以那时候我在想,幸福真的很像油画。
在这里,感谢为我提供良好写作环境、给我买宵夜与咖啡的母上大人,赐予我美丽标题的女王大人,全程辛苦跟进我的责编雪染忆小姐,还有一直在我背后默默监督我、为我打气、为我耐心找Bug的无名英雄莜小姐(虽然大家不认识你,但相识多年,我爱你)。
总说人活着应该有期待,但我的期待,好像从没有用在回头这件事上。
想着想着,就默默流了很多眼泪,像一个傻瓜。
03:38@重庆家中
其实有些不知道怎么下笔写这篇后记,www•hetushu•com.com所以在打开文档之前,我跑去阳台上抽了一支烟。
但不论如何,今年,当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我已经满二十四岁了。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其实这篇后记,原本有一个非常怨的标题,但就在昨天,我将它改掉了。
那是藏在每个人心里的眼泪,只有自己,才能看到。
所以我才会在他离开后,卯足劲写这本暗喻着“人要往前看”这一通俗道理的言情故事。
这大概真的就如我借丁辰之口所说的那样,未必是一件坏事。
总觉得那么幽怨的标题,和这么酷的我,实在太不般配了。
这就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的好处,他走了,除了留下些没用的回忆,还总可以留下些聊以兑换稿费的素材。
只要我愿意。
写到这里,或许有人会猜测,沈先生的原型不会就是我的前任吧。
很明显,我在跑题,因为我发现,这篇后记,与我曾幻想的,实在是相差太多了。
这世上,每一种看似完满的幸福,大概都带着遗憾吧。
真不是因为它虐得撕心裂肺,相反,www•hetushu.com.com我觉得它温情得令身为作者的我都觉得嫉妒。
这大概是属于一个少女的偏执,但曾经,我一度觉得自己离这个偏执的梦很近,可现在,我发现,我似乎又离它很远了。
比如现在的我,坐在空调房里写这篇后记,既要保持住头脑的清醒,又要控制可能泛滥的情绪,这事其实挺恼人的,但做这事的同时,我却可以尽情地回忆两年前的今天,西宁下着雨的空旷大街。
像此刻我嘴里含着的这颗一样。
答案大概会令你失望,当然不是。
还记得今天晚上,我在爱格官方微信做在线专访的时候,有个读者问我,那那,《沧海》里的陆小姐是以你自己为原型的吗?
若不看往后种种,这件事本身,无论回忆多少遍,都令人觉得快乐。
他大概也没有,所以我们曾经才可以那么相爱。
我虽然自认智商还好,但情商却总觉得不够用。当然,在看清楚这点之后,我也比以前想得开多了。
戒烟两年,最近两个月慢慢拾起来,还是不怎么习惯,大概再不愿意承认都得承认,自己真的无和-图-书法再回到二十二岁之前的那个状态了。
我可以自由选择去哪里喝酒,看日出,又或是淋雨。
那就说说我即将到来的二十四岁吧。
虽然我和陆小姐同岁,但她比我聪明多了,也想得开多了。
再再次哭得像个傻瓜的那夏
回忆没有任何重量,这是我多年来秉承的观点。
当然,也可以选择回忆那些令人快乐的回忆。
但好在,我没有。
所以,如果你们非要问,在这个故事里,谁道出我的心声最多的话,我想,答案大概是丁辰丁大小姐吧。
2013年7月28日
当然,我的这种观点至今未变,但这并不妨碍最近我又体悟到点新的东西,那就是回忆虽然没有力量,却可以令人快乐。
Thanks for loving me.
我们下本书再见。
写到这里,我象征性地抹了两滴眼泪,而为了控制自己开始泛滥的情绪,我决定换个话题。
很开心,写到这里,我没有让这篇后记变成一个怨妇的碎碎念。
尤其是写到大结局,当我送了她一个新男朋友之后,我哭得更厉害了。
这就是我m•hetushu•com•com所认为的,回忆带来的正能量。
我和我的前任(那时他还不是我的男朋友呢),我们跟遇到知己般兴奋地侃大山,从历史说到政治,从时事说到闲事。如果他是个女人,我大概会激动地扑上去叫一声:“哎哟,我失散多年的好姐妹,我可算找到你了!”
我希望记忆里的人,日后回忆起我,是笑得很帅的模样,而不是一张在哭泣的脸。
而其实,当我坐在这里,真正敲下那个“The End”的时候,我反倒比下午时平静许多,至少,我没有写着写着就哭出来,再次像一个傻瓜。
就在三天前,我还在脑内炮制出无数煽情的句子,准备在这一刻一一记录。
因为在开始写它之前,我真的非常害怕,它会变成我这两个月负面情绪的唯一出口。
我创造了一个不存在于世间的男人,然后将我曾得到过的温存与美好,一点一点投映在他身上,就像在圆一场属于自己的失落的梦一样。
其实大概在我十六七岁的时候,我就在想,我想要二十五岁结婚。如果二十五岁不能结婚,那么推迟到任何一个岁数,也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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