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阅读

过客,匆匆

作者:飘阿兮
过客,匆匆 手机阅读请点击或扫描二维码
手机阅读请点击或扫描二维码
0%
后记 关于《过客,匆匆》那些事儿

后记 关于《过客,匆匆》那些事儿

还有对川菜的爱恨交加啊,安若的睡眠强迫症啊,程小二的恐高症啊,当然都事出有因。甚至有一些看似无关的内容,比如第三部分里,有一段安若同事聚会时的闲聊八卦,还有一段安若同事出轨的片段,那个,嗯,诸如此类。
我当然没安若那么好的修养。猫,你这厮,可终于让我揪住你的小辫子了,看我咬不死你。我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后来他好像再也没敢犯同样的错误。
喔,还有个细节一定要提,就是关于程小二同志的混蛋事迹之一,马上要出差了才通知妻子。那是我家猫先生的专属,而且我记得他做了不止一回。还有一次,我本以为他晚上回来,但是他中午就回来了。可气的是,他不但没告诉我他回来了,甚至我因为公公的事拨了个电话给他,他都没说已经到家了。那时我一心以为他还在上海,因为天气不太好,我一度担心得要命。这一个,我好像也写过了,在开头。
既然我不忍心让程小二真实出轨以至于安若绝然离去,就只好弄些别的来搅和。还包括安若的小傻妞属下丛越越要自杀,以及某位出轨的同事的妻子到公司来闹那两件事,虽然与正文无关,但这两件事,包括前面那几位女子以及紫嫣的经历,都给了安若强烈的心理暗示,令她对男人这整个物种都绝望,结果就是程先生代全体男士受过了。
以前有位朋友提醒我,说这文中的支线人物太多,以至于不细读分不清谁是谁。我也觉得。但是因为写得太随兴,难免凌乱,但每个人物的出场,都是有原因的。在读者看来多余的东西,在作者这里,往往跨越不过去。比如被很多人说反反复复的第四部分,但我恰恰觉得,如果不能顺理成章的让他们复合,那我就会一直罗嗦下去。像安若这种个性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被搞定呢?又不是天真单纯的小孩子。根本不可能。
q:这女的真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女主角。
《过客》的结构很像《豆芽小姐》,前面是倒叙,然后故事回到,一直讲叙到故事的开头,再继续发展。故事中男女的关系多少也是有点像的,男主角对女主角的追求,若有若无,若隐若现。重聚时,因为女主对男主的极度不信任,以至于男主的回头之路困难重重。过客故事的叙述次序,以及非常平实的文字基调(其实我也只会写平实基调,稍一华丽就驾驭不了),就是参考这故事来的。另一个参考点,是程少臣的妈妈,萧老太太的个性,与《豆芽小姐》里男主的妈妈的个性很像,刀子嘴,豆腐心,面冷心热。
又走题了。还是说程少臣这个名字的事儿。当初姓氏我是早想好了的,沈,程,这是百家姓中我最喜欢的两个姓,发音好听,字形也有气质。但是程小二的名字,初始我想加一个“正”,再加一个“kai”字,楷,锴,铠,还是凯,没想好。友,恰恰写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里有个楷,为了避免撞车,大改之。这也是同事给我的灵感,我有一位同事永远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区别,却常常bs我标准的卷舌音(因为他发不出来呀)。于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现在这个再绕舌不过的名字,三个音全是卷舌音,我一边想像着我那同事一定会念成“cengsaocen”,一边觉得十分的有趣,于是男主角的名字就这么定了。
都市故事一向都很容易撞车,无论框架,或是细节。因为经典的东西太多,有一些几乎已经成为公式,不由自主地就按那种模式写了。这个故事里自然有很多处,比如,偶遇,分分合合,豪华的宴会,鲜花美钻,误会,流产,一切俊男美女故事里必备的元素,这个故事里都没缺少,俗吧俗吧大家一起俗。
这一点说起来真要感谢猫先生了。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点点高,悄无声息回了家,把刚洗完澡的女主角吓了一大跳。事实上,就在那之前的一两天,猫先生又一次舍身为公去做三陪(和图书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着他至少要夜里十二点归家,谁料那日他早回来一个小时。于是一边洗着澡一边天马行空想象着的我,一走出浴室门,就发现黑灯瞎火的客厅里坐着人,而我居然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欢她什么啊?
至于那位施董事长,把他摆出来,也算是为了证明,安若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女性。虽然整个故事始终没有描述她长得多么美艳动人,多么让人一见便难忘,但她个性里的确有很吸引男人的成分,所以程少臣当初一时兴起去追求安若,虽然脑抽的成分是有,但也并没离谱。安若本来就是他比较欣赏的,认为可以作妻子的那一类女性。而安若对施的落落大方的态度,对比她后来对江浩洋的大方态度,再对比她对程先生后来的无礼态度,足见她对程少臣的感觉永远与对别人不同。女人只有对自己很重视的人才会任性与失礼,尽管她可能不承认。而她在与男人交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洁癖,是程少臣一年半以后再回来,而她仍然留在原地的主要原因(程少臣真tmd幸运)。
(一)
不离当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岂不是白写了?于是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后,这两人终于一拍两散了。据说有心软的读者哭了,然后无良的区区在下我乐不可支,我终于把最难啃的骨头给灭掉了,哈哈哈。
于是,在我被整整又虐又坑了半年之后,我记得正是在2008年的春节那七天假日里,我开始构思我的故事。
(六)
写着写着又写了几天,我的十位数读者发现不对劲了:“咦,男主呢?倒底谁是男主?”“放男猪!放男猪!”
虽然半秒钟后我就认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没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脑与行动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猫给吓醒了。他说:“半夜三更的,你想吓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这样的地方很多,不再一一列举。对了,倒是有一处,两人关系彻底崩溃的那一夜,那一段写的时候很顺理成章,觉得就应该这么发展,直到写完了才发现,恶,擦汗,这一段好像与《飘》有些像啊,所以后来出书版我把场景改换了一些。其实恰恰这一段,写的时候真没想过要去参照什么,而且《飘》这本书我有十年没重读过了,真是非常的凑巧。
一个婚姻的崩溃,往往不是大事件,而恰是一件又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量变引发了质变而导致的。当安若对婚姻没期待的时候,她得过且过,一旦她投入了很多的情绪进去,而程少臣却没有任何改变,甚因为她的入戏而更加地放心,天性敏感的自我保全体质,令她迅速想要逃避。尽管她招了很多读者骂,可我还是要说,在这个婚姻里,至少一直到离婚之前的几个月,她是尽到了做妻子的本分的,而那位被宽容读者称作完美男人的程先生,倒是始终没什么身为人夫的自觉。他被妻子主动抛弃,实在是活该,而且最后的离婚,是由他拍板钉钉,而不是安若。事实上,在那种情况下,在他遭遇失了父亲与孩子的双重打击的情况下,如果他不想离婚,善良的安若是不会再强逼的。
而这个番外,我也恰是在08年2月14日那天,。络上(那是后来贴的,晚了几天)。这算是恶趣味吧,我写《作茧自缚》时是08年8月7日,七夕节那天,同一天将第一章的初稿贴上的。而那个故事的开头,恰好也发生在这一天。
写文一周年之际,留下这篇后记,权作纪念。
如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个故事,只有一条主线,没有大纲,写最初六七万字的时候,完全是准备写之前才想:咦,接下来我要写什么东东呢?每一个推进,每一个细节,都是临阵磨刀的结果。写到六万字时,我惊然地发现,完了,写扭了。我明明打算让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么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时光呢?但回头看看,和图书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头向前看晕,低头向下看也一样晕。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掰故事凑字。
(五)
继续说说关于这个文中的角色设置。
转入正题。络言情,然后……被坑得痛苦,被虐得凄凉。我要翻身当主人!我也要写文,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我想调戏谁就调戏谁,我想虐就虐,想坑就坑,我是奴隶主我怕谁。
最后再说一点。我读很多的言情故事后会发现,很多的故事里,会受到另一个故事的很大影响。并不见得是框架相似,或者细节相似,而是某一种相似的感觉,或者说是筋骨或风骨吧。非常细心敏感的读者(比如敝人我),会从蛛丝马迹里发现这个秘密,而有些读者则完全看不出来。
我向来是计划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在每天隆隆鞭炮声里想啊想,却又懒于下笔,眼见着假期结束,上班了。没了鞭炮声响,我更没写字的感觉了。我心想,告非,得,我又一个美好的计划如肥皂泡一般在我生命里消逝了,再次哀悼一下吧。
后来大概是几张图片给了我新的启示。让我想想,大约起因就是一张郁金香图片,以及一份情人节广告,我虽然已经对我的宏伟计划望而却步,但是萌生了先写个番外玩玩的念头。
前面讲过了,有三个人,安若的领导张总,贺秋雁,林虎聪,是分别按我的第一位领导,我的很要好的一位女友,以及一位男同事来描述的,个性方面很像。因为他们三个都是最早出现的角色,即早在正文开写前的番外里就出场了,那时我对这整个故事还没什么完整的构想,所以角色个性自然而然也捡了身边现成的来写。
沈安若这个名字,最初我的设想是“沈平安”,后来这个朴实无华的名字因为被某一支境况惨淡的股票牵连,我怕我可爱的女主角被读者们忏怒,于是忍痛改了名字。现在看起来,“沈安若”当然要比“沈平安”好听一些。
《过客》也有一本参照物。我曾经请过很熟的读者来猜这本书的名字,但没有一个人猜对过,可见的确很隐藏。好吧,我来说,是阿蛮的《豆芽小姐》,很吃惊吧,因为这两本书的重合度非常的小。如果我不提,应该少有人能将两本书联想到一起。
至于程少臣,最初直到写了大半的番外时,也没想好他的名字。不只是名字,连他的个性是怎样的,我都没有设定,所以在番外里,他出现的场面非常的少,而且场景模糊。因为女性写女人时,其实有一种天分,可以自然而然地将自己所熟悉的或者比较欣赏的一种个性代入,而写男人,就没那么容易,何况我对写故事全无经验,所以刻意地模糊了他的个性。
真可惜,都怪我一直致力于假装成一个有气质的白文作者,所以,上述对话我始终没有什么机会说个过瘾。
(三)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来,而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他放出来(尤其当我还不知道他应该是个什么德性的时候)。后来……在我写了足足一万字,又熬了一个很没劲的夜之后,终于把他踢出来了。
年过完了,鞭炮放完了,连幻想中本该只是闹闹别扭的男猪女猪都被我搞离婚了,原先构思的那个以新年开始的开头似乎也写不下去了。正逢当日工作很烦,领导找我麻烦,同事拖着我讲八卦,所以就有了那个模拟了一下《长腿叔叔》开头第一句话的网络版的开篇。
所以,每次有小读者说:这个女主角啊,有什么好啊,真我们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么啊。我都有一股火气,噌噌噌,冒上了头顶。
受惊吓的后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然后我得到了男主角该怎么出场的灵感。
后来我的编辑说:“男主角出场是不是太晚了?”我说,嗯,是啊。于是出书版里,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欢书版的这个开头,但是在当时,我根本写不出来。
这一段话痨结束之前,我再说一点件关于这文的八卦。其实……按我最初的设定,这两人本来是用不着离m.hetushu.com.com婚的。毕竟离婚是件多么伤筋动骨的事儿,而且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而我向来是乐于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好公民。
a:告非啊。乃不喜欢有什么用啊,你家小二喜欢啊。
只是嘛,那个番外写到大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不让他们离婚,这番外我就写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钟后,决定:离吧。
好吧,虽然我拒不承认这个文是写我自己的故事(怎么可能?我有那么好命么),不过这故事里的确有许许多多的细节取材自我的生活。比如,第一次出场的重要道具白色郁金香,那是我最喜欢的花;比如安若喜欢美国老电影,收藏水晶石,讨厌小动物……这些癖好本属于我。
我甚至能清楚记得当时的地点。我在厨房里边洗碗边想:我要写一对不相爱的男女,莫名其妙结了婚,男人有外遇,女人不在乎。但是后来两人都烦了,于是闹离婚……当然不能那么便宜了他俩,离婚时要使劲地折腾几下子……最后两人发现,即便是不相爱,但对方已经深深地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成为习惯,想要放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然后我还想了一句甚是狗血的点睛之语:我或许不爱你,但我已经离不开你(呃,请吐吧)。
谈芬这个人出现得比较意外。最初我只是需要一个在情人节番外里出现的名字符号,因为她是男主的秘书,所以我向读者征集姓名。这是她一位好友的名字,问我能否用得上?我欣然接受了。起初为了体现我的亲妈品质,我很想把秦紫嫣配给江浩洋。后来我觉得,江与程少臣很相似,既然程根本不可能爱上秦,那么江也不会。那他像那样理性的人,如果再找一个女子,想必也同安若第二次的选择一样,再找一个与他的前女友很相似的那一类(虽然他有过很多的女友,但考虑过结婚的,安若应该算是唯一的),而谈芬,她与安若是有很多共通之处的。所以谈芬的戏份到后来多了一些,成为戏份很独立的配角。而秦小姐,则成为本文中真正的炮灰(实在对不起啊,我总不能一一兼顾)。
秦紫嫣这个女子,她虽然戏份不太少,但实实在在是个女龙套。每次提到她都不安,因为这故事里的角色,我最愧对的就是她。这个原型是从琼瑶阿姨那儿借来的,连名字也是,紫烟,很诗意很我见犹怜(当然也可以说雷),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络版我让她改了一次名,书版里就直接让她叫紫嫣。虽然这角色不怎么讨喜,但她心肠不错,也没做过什么坏事。程少臣与安若都很明白不是?她不过是个借口而已。至于很多读者觉得她的故事要交待清楚……其实没必要了,我那么多事没讲明白,都已经被批拖沓罗嗦,如果再写上她的一万字,那这故事就更凌乱了。
再如在婆家过年的那几个段落里,安若找碴般地看的那两部片子,《龙凤配》,《鸳梦重温》,前一部我的确是在暗示,与紫嫣同学曾经有暖昧的,其实是大哥而不是小二,但紫嫣最初喜欢的却是小二,这便是程少臣因怀着愧疚之情对她一直很保护的原因之一。当然,不要理会那部电影的细节,我只用了框架。因为这段故事一直不愿意说明白,所以考据派的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喜欢速读的读者,不妨一略而过。至于后一部片子,因为这故事到了这里还不到一半,但他俩离婚的结果已经是提前揭示过的,所以尽管从文字表面上看,是安若讽刺程少臣,事实上,本作者在向细心的读者剧透后面的故事发展。
所以,那个情人节番外,是与我的写文日期完全同步的,2008年2月14日。我在特地在初稿里写过,“春假上班的第二天”,出书稿修成什么样子我忘了。后来将番外改到正文中时,似乎变过一次时间,将具体日期隐藏了。那是因为我满心以为这个文,我08年5月底便能够完结,那样的话,仅仅3个月的时间不够我发展剧情。但后来那文其实又拖了2个月,所以故事的完结时间www.hetushu.com.com也自然而然地拖到了7、8月份,这样一来,2月14日那天,男女主角重逢就变得合理了,所以出书版我又改了回来。
丽江嘛,那是我的蜜月地,包括古城里某位纳西族姐姐的感慨,那都是原话。当时天上下了冰雹,我俩在那家店里避雨,猫先生直到两年后还对那位姐姐念念不忘,说摩梭女如此纯朴,相见恨晚。他说一回我揍他一回。还有,我真的在那家店里买了三条不同颜色的手织的披肩。
一直以来都有读者不住地问:番外呢?啊?番外呢?叹口气,我再回答最后一遍吧,番外全写进正文里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当然我因为恶意拆散人家姻缘付出了代价。后来开始写正文时,我足足折腾了十二、三万字,才把他俩给捣腾得劳燕纷飞了,而且那是我写得最不满意的一部分。要知道,这个文,我原计划一共写15万字就应该打住了,结果我整整多写了一倍的字。
话说,我早在2002年便萌生出写一个故事的念头,虽然只是火花一现,但似乎还构思了好几天。结果尚未动笔,我遇上一回挺小的交通事故,也遇见一个男人。都是小事,而且本没有什么关联。但是因为我行动不便,没有及时甩掉那男的,所以后来他成了我现任的老公猫先生。虽然,但是,总而言之,这两件小事害我搁浅了一个计划。
就这样,几千字的番外在情人节的夜晚贴到网络上了,居然有读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过了一两天,这少数读者中的少数人问:“咦,正文呢?只有番外没正文啊?”于是我开始写正文了。
虽说写番外时脑子是乱的,连男主角个性都不确定,但几位配角,张总,贺秋雁,以及林虎聪,这三个人却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领导,另两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写到他们时,都十分的流畅。
在开写《过客,匆匆》一周年到来之际,想搞点纪念,但是文字障碍了,审美疲劳了,所以只好扯些废话。
a:那明明是我心目中女性的典范,是我学习的榜样好不好。
说点有趣的事。这故事一开始,差一点取名叫作《最长的电影》,周杰伦的一首歌。女主角,即优乐美奶茶广告的女主角,实在无爱,所以,弃之。
q:这女的太不讨人喜欢了。我家完美的小二啊。
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骂男主角,但是遇上没完没了骂我女主角的……
这就是《过客》这个故事最初的构思。当然实际上完稿后的故事跟这个差距很大,所以我最近写了一个中短篇《同床异梦》,想忠于我原先的构想把这故事重述一遍。但由于我文字障碍的原因,这故事现在还坑在那儿呢,慎入。
(四)
接下来是江浩洋。因为卡在男主角不知该如何出场的问题上,所以初始版本中,男配江浩洋先出场了。这个角色,或许明眼人能看出来,其实是照着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中的男主角来设置的。因为太喜欢,不忍心让他作炮灰,所以在整个故事里,包括各个涉及到他的番外,他尽管戏份少,但是待遇并不差于主角。他没受过大虐,没有为了故事进展损伤过形象,甚至在那个书版的番外里,他有一个非常不错的结局。最初我有想过,他与安若分手的原因是因为他出轨,后来不知怎么就弃了这个设定,大概当时我想把出轨这条线送给程小二。结果写到那儿时,小二也没有真正的出轨,也许在我心目中,男人一旦实质意义上以不道德的方式出了轨,就再不可原谅,所以能免则免了。
这个故事里的男主女主都不完美,优点缺点都十分明显,在外面的天地里固然人模人样,但是回归二人世界时,那个智商与情商的指数,一度与当前的股市似的,惨不忍睹。
回头说支线人物。比如静雅的戏份,按说不需要多。还有晴姨,她的戏份是可以全删的。安若婆婆的戏份也可以删。但我把这三个女人写了很多,是为了表达她们的故事吓到了沈安若。
(二)
也有一些细节,因为有明确https://www•hetushu.com•com的灵感来源,所以我以某种形式加了备注。比如他俩在三次婚礼上相遇,这个构思的确来源于《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所以我点明了。还有两处书中很重量级的细节,一处是程少臣将沈安若盛装打扮后带她参加宴会,并送她很贵重的手镯,另一处是两人重逢后,安若自愿地被程少臣骗到酒店里,在电梯里安若自嘲自己是应|召女郎,这两处灵感来源于同一部电影,《漂亮女人》,后一处我也把这部片子点出来了,而前一处,含糊地写了一句,“就像一部经典电影的桥段”。
其实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没有一个故事可以让所有的人都满意,何况像我写的这种缺乏思想境界与生活内涵的小文章。但如果《过客,匆匆》恰好是你喜欢的故事,我会觉得很荣幸,并十分感谢你的喜欢。
现在我再回想一下,居然想不起我当初究竟想写一个什么东西,当初我几乎连大纲都打好腹稿了的。只隐约记得是个从校园开始的成长文,一直讲到他们踏入社会。扼腕啊扼腕,都怪猫这厮毁掉我的雄心壮志,不然兴许我能写出一本小白小黑小黄版的《致我们终将衰败的/毁灭的/凋谢的/堕落的/荒芜的/清仓的……青春》,然后大红大紫大黑。唔,开个玩笑。
程家的二公子颊边有一个梨涡,只有笑的深时才看得见,很多人以为那是照着赵文瑄大哥的样子写的,其实不是,那枚梨涡长在我家猫先生的颊上,只是我把方位换了一下而已。程小二的一些小动作,喜欢躺在沙发上睡觉,在床上时喜欢蜷成一团,还有一些恶质的坏习惯,也取材于猫先生。
在努力拆散他俩的时候,因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来呼啦一下就离婚的事,于是翻来覆去地折腾,心急的读者说:拜托,快让他们离婚吧,早死早超生。厚道的读者说:拜托,你就忘了番外那码事儿吧,让他们闹一闹合好吧。
a:喜欢她的一切呗。男人啊,就是贝戈戈。
阿蛮是我最喜欢的台湾小言作者之一,而这本书,是我认为她写的最好的书。但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我曾经向无数人推荐过这本书,有人爱若至宝,比如我,而有人则视为鸡肋,比如我表妹。
08年春假结束,上班的第一天是2月13日,农历初七。这一天我难得rp了一下,从那天晚上便开始陆续写了一点文字。但是真正成稿是在第二天,那天做了挺多的工作,想好了故事的名字(后来觉得这名字取得太悲观了),想好了男女主角的名字,晚上拖着猫先生去吃了一顿饭,很不客气地买了一枚小小的钻戒。虽然猫气得够呛,但那枚钻戒却给了我另一个灵感,我顺手也写在番外里了。
还有两个看似多余人物。一个是陈晓城,这个名字发音与小二无比相似的年轻人,其实就是一个恶搞符号。这个故事尽管是第三人称,但我的叙述角度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就是从安若的眼睛看整个的故事,程少臣的想法,永远无法真实的体现出来。所以我借了陈晓城的嘴,在他即将再度出场前,把他的其实并不浪漫的回头动机描述了一下。而且安若对陈晓城的态度也很值得玩味,她是个对任何人都友善的女性,唯独对陈晓城,算不上太友好。可见在她的潜意识里,她是把他作为程少臣的替身对他很与众不同,给过他特别的优待,也对他有排斥感。毕竟这孩子与那家伙确有相似之处,名字,特长,以及那一曲大黄蜂。所以后来安若对程少臣的再度出现那样的排斥,因为他搅乱了她的生活,在这里算是一个伏笔吧。
再回到当初构思《过客》的那一天。当我想出一条主线时,小区内突然爆响了鞭炮声,炸得我耳朵痛,因为是过年么。所以我在漫长的洗碗时间里,顺便也构想了这故事的第一个情节:新婚儿媳在婆家过年的那些三三两两的事儿。络版则是在第三卷中,春假那一章。但是当初,我本想用这些情节作开头,来充分体现一下这一对夫妻是如何的貌合神离。结果正式写文时,都变卦了。
  • 字号
    A+
    A-
  • 间距
     
     
     
  • 模式
    白天
    夜间
    护眼
  • 背景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