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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天

作者:风御九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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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人间正道 第三百二十章 藏身军中

第一卷 人间正道

第三百二十章 藏身军中

走不多远,遇到了运粮队伍,立刻快马迎上,只道前方粮草吃紧,让粮队走快一些。
东魏一方派出了三个军,一个军大约有三千人,三个军有一万人左右,分左右中三路,中路是骑兵,左右是步兵,南风所在队伍位于右翼。
那校尉自然没这权力,只说与某校尉熟识,让南风寻那校尉,央他谋个差事。
观察了片刻终于明白了,杀一个敌方士兵就是一,杀俩就是二,喊的时候也没人乱喊,都是杀一个喊一声,没有虚报的。
折腾半宿,天亮之后就想赖床,未曾想提前开饭了,竟然是干饭,还有肉。
类似的事情之前应该发生过,押队的校尉很不耐烦,“走的这般快了,还催,累死了劳役,算谁的过失?”
喊到七之后,不敢再喊了,周围的人都在看他。
这里是骑兵战团,到处是无主战马,南风翻身上马,挥舞长矛将试图偷袭主将的两名敌方骑兵打落马下。
酒早就准备好了,赶紧递上,人家喝不喝是一回事,态度总得有。
借到了虎皮就好办了,打着押粮校尉的名号,去寻那校尉行贿,他身上也没多少银子,有十几两,塞了五两,也好使,那校尉吩咐下去,让他去某队寻某队长。
也不知道是谁想出的馊主意,不过这个办法的确有效,士兵都在努力杀敌,在发现战友遇到危险时也会出手相救,唯恐战友死光了,没人证明自己杀了几个敌人。
类似的事情之前应该有过,而以往对方可能不会理睬,任他们骂一阵儿就回去了,未曾想人家今天理睬了,骂了没多久营地里就冲出大量骑兵。
刀剑无眼,打仗是要死人的,没谁愿意当兵,愣头愣脑的跑过去跟人家说我要当兵,不https://m.hetushu.com.com被当奸细抓起来才怪,得想个招儿才行。
果不其然,吃完饭,整装列队,作为对昨晚西魏偷营的报复,要去西魏营前索战。
“那什长,会骑马不?”有人高喊。
此时的军队是按伍,什,队,幢,军来分的,伍长就是五个人的头领,最小的官儿。
“真勇武,杀几个了?”有被救之人问道。
不管干什么事情,最怕慌乱,一慌就完了,南风胸有成竹,也不慌乱,由于不想杀人,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以救人为主,但救人总不能上去拖着劝,还是得杀。
“什长二十二。”还有附和的。
安顿好了,正好开饭,人都被弄到前线打仗了,种粮的就少了,军队虽然还是一日三餐,却是两稀一干,稀就是稀粥,干就是饭团,菜蔬是清一色的咸菜。
晚上自小镇的客栈上住了一夜,顺便探听点消息,这里虽是后方,离战场却近,前方战事如何这里的人也知道,既然要混入军中,总不能连什么时候打过什么仗都不知道。
“忘了。”南风是真忘了。
转念一想,又生出一个念头,别在这儿等着,往东魏境内跑,在境内被“强征入伍”并派送过来,仔细再想,这个办法也不好,新兵要经过训练才能派往战场,可不能受那鸟罪。
“杀过来,与我一同护卫将军。”喊话的是个身穿官服的偏将。
南风是第一次行军打仗,也不太懂,双方士兵在厮杀时喊的不是杀呀冲啊,而是一二三的数数,不是一个人数,都在数。
南风抓刀在手,叫苦不迭,完了,这得杀多少。
吃的一般,住的凑合,两伍是一什,一什士兵住一顶帐篷,一股子臭脚丫和图书子味儿,晚上睡觉还有打呼噜的,条件是艰苦了些,好在安全哪,全天下估计没有比这再安全的了,既安全还管饭。
与作战不同,所谓索战就是过去挑战,人家可能会出战,也可能不会。
“马算半个。”有人回应。
有了马,还少一套兵士的衣服,这个就好办了,趁着夜色潜入营地,偷一套。
出征的队伍分为作战和后勤两部,作战的士兵占了总人数的八成,剩下的是后勤士兵,砍柴,取水,做饭,养马,修理军械,调配辎重粮草,还有送信跑腿倒马桶的。
左右不成,又动了别的念头,要不还是别去当兵了,就在附近猫着,还得自由,不过浪迹在外总不如混入军中安全,不管被哪一方发现行踪,都会被视为对方的奸细,抓起来严加盘缠是免不了的。再者,参悟天书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这段时间吃喝怎么办,生火还是不生火。
不过眼下没什么合适的机会,先等等再说吧,趁机观察一下双方的情况和士兵的日常。
权衡利弊,还是混入军中最为实际,不但能隐藏行踪,一日三餐还能吃现成的。
后方见到这等情况,立刻派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骑兵过来驰援。
于是就睡到巳时,起来之后将水囊灌了些酒,骑马上路。
南风本想否认,又唯恐有人之前见过他骑马,只能应承,“会。”
当兵的不怕吃糙米,就怕吃肉,一吃肉就说明要打仗了。
南风闻声左右观望,左侧不远处有人喊道,“那小个子,将军问你话。”
随身的干粮已经吃完了,这么饿着可不成,撑到天黑,准备动身找东西吃,站起之后意外的发现东面山坳里有匹马,马身上有鞍具,应该和-图-书是匹战马。
南风将校尉递过来的酒囊又推了回去,只道官长辛苦,留着解乏暖身。
“我的娘诶。”南风暗暗叫苦,表现太惹眼了。
运粮也是有规律的,多长时间运一趟客栈的伙计都知道,按照惯例,运粮的队伍明天中午就能到这里。
军队出征都有主将,统领中路的都是主将,马上的将军是中路主将,当有三十六七岁,副将年纪也不大,二十七八。
看到这匹战马,南风有了主意,缓慢靠近,试图抓它。
这马终究是战马,不似野马那般桀骜不训,跑不了也就不跑了,亦不嘶鸣挣扎。
到得地头,也不急着混入军营,而是寻了处避风所在,晒着太阳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方才斟酌去处。
其实去处也没什么可斟酌的,龙云子认得他,肯定不能混入西魏军中,要混只能混进东魏的队伍,需要思虑的就是怎么混进去不令人起疑。
常年打仗,老兵都死的差不多了,队伍里新兵多,这几个士兵都跟南风差不多大,也不排挤他。
他忘了,有人没忘,“什长,二十二。”
只安全了半宿,下半夜西魏竟然来偷营,确切的说是来搞破坏,可能是跟诸葛亮学的,搞了个火牛阵,一群身上泼了油脂的火牛在营地里横冲直撞。
如此这般就得以与运粮队伍同行,前面转转,后面转转,待得离大营近了,策马先行,“粮队到了,快开门。”
行军时是一路小跑,跑到西魏营前天都晌了,都以为行军打仗气氛庄严肃穆,其实不然,有些时候跟闹着玩儿似的,索战就是骂人,队伍里有嗓门大的士兵专门负责骂人,骂的花哨,骂的难听,扯着嗓子骂,累了喝口水继续骂。
“我没杀那么多。”南风喊道。
和*图*书哪怕心中愁恼,却没有太多的时间供他踌躇,谁都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敌方骑兵正在竭力围攻中路主将,他得出手保护。
此处离南面战场有数十里,不能施展身法,只能步行,临近中午方才到得战场正北的山头。
粮队赶路甚急,校尉好生乏累,接过喝了几口,态度立刻转变,“唉,天杀的营生,真是背时,年都不得过好,真他娘的。”
于是南风又去寻,又塞二两,人家也不白拿,让他当了个小伍长。
但动身之后却不曾骑马进入军营,而是往东去了。
最省事的办法就是趁双方开战,混入其中,佯装西魏士兵,被东魏俘虏,此时对于俘虏来的士兵通常是劝降并编入队列,如此一来就有了不令人起疑的身份。
南风哪里愿去,但不愿去也得去,只能持拿长矛冲进人群。
不过这个办法有两个弊端,一是得等双方开战,看战场残迹,貌似最近一段时间没打仗,天知道双方什么时候会开打。二是即便成功被东魏俘虏,日子也不好过,降兵低人一等,一天到晚要干活儿,哪有工夫翻字典。
南风是过来蹭吃蹭住的,本不想杀人,但他不想杀人,人家想杀他,自卫免不了,于是也开始喊,一二三四五六七……
便是不用灵气,反应和力量却仍是有的,夜间视物的能力自然也在,混乱之中用长矛刺死两头火牛,由于什长被牛踩断了腿,他就升官了,一夜不到当什长了。
到得近处,看的更加真切,这的确是匹战马,应该在之前的战事中逃离了战场,马鬃有些杂乱,身上还沾附了一些苍耳,在野外应该流落了不短的时间。
那马在野外流浪的久了,生出了野性,见到有人靠近,转身想跑,南风一和图书个箭步冲上去,抓住缰绳将其拉住。
唯恐惹人注意,南风就尽量少杀,以躲避和保护为主。
都说军队里老兵活的比新兵长,其实不然,将军一声令下,新兵都往上冲,老兵怕死,往后退,但西魏一方早就安排好了弓兵,为了防止误伤己方士兵,弓兵射箭都是尽量射向外围,自作聪明的老兵被射死不少。
“接刀。”主将长枪反撩,将一把长刀挑向南风。
嗓门大也是本事,对于人才要着重保护,额外多在他们面前竖几面盾牌,免得被人冷箭射死了。
他停止叫喊之后,身边传来了战友的喊声,“什长,九。”“什长,九!”
包袱不能带进军营,就近寻个安全所在仔细藏了,换上军服,带上少许银钱,再带上一本九州字典,齐了,可以动身了。
战场上就是这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事到如今已经骑虎难下,不杀也得杀了,奋勇杀敌也并非只有坏处,也是有好处的,若是升做校尉,就能得个单独的住处……
他本想混入后勤队伍,但观察过后发现作战的士兵更舒服,在不打仗的时候都在闲着,乐意动的可以洗洗衣服,懒的就在营地附近晒太阳。
营门的士兵只当他是运粮的,运粮士兵只当他是前线兵士,双方对他都很客气,进入营地之后围着押队的校尉转,偷摸的塞了点银两,求那校尉将他带回后方。
东魏一方有十万大军,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么多人总要吃饭的,后方得往这儿运粮啊,运粮就得有运粮队伍,他往东就是寻运粮队伍去了。
带队的将军见状,立刻命令三军前压,堵门儿,别让对方骑兵出来的太多。
到得这时南风才明白过来,原来身边还有监督作证的,怪不得没人乱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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