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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大秦

作者:光暗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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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老秦图强 第七十二章 论辩心理学

第一卷 老秦图强

第七十二章 论辩心理学

可惜了……亏自己曾有高山流水之想,自比伯牙,推其为子期,对这一场攸关两国国运的论辩更是充满了期待,怎想白栋的表现竟会如此之差,哪像是被他期待的对手?
此时卫鞅早已不把白栋当成对手,只当他是个老朋友。准备听完故事后与恩相见面,一同离开秦国也就是了;和谈成与不成,恩相都将获释,这也是他参加这场论辩赛的交换条件之一。
“卫子,请留步!”
所以从这场论辩开始,白栋就做了详尽的准备,前期示弱于人,就是要让卫鞅放下警惕之心,也唯有如此,才有机会将后世超前的法律观点灌输给卫鞅,这种控制对方心理的能力,正是白栋这个穿越者所独有的。
卫鞅早就忘记了身在论辩台上,什么河西归属,他就是个卫人,关他鸟事?倒是白栋提出的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其实复杂无比,若是自己做了立法者,又该立一个怎样的和*图*书法规,才能解决此类争端呢?越想越是喜不自胜,有时嘿嘿傻笑,有时又会连连摇头,口中念念有词,仿佛疯癫了一般……
还是坐在那里,却已经闭上了眼睛,让人很难分辨是在沉思还是梦游,白公大夫是在梦中去找老师了麽?司礼官也算主持过一些论辩,可这种情况却是首次遇到,看看君上,发现赢连也在发呆,回想周礼规制,似乎也没提到遇到此时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不觉愣在了台上。
长叹一声,卫鞅起身就欲离开,论辩还没有结束,却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
“权利与义务……这场交易中范家是无辜的,他们已经给付了货款,可吕家也是无辜的,他们并不知道吕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双方似乎都没有做错,这又该如何解决?”
众人越听越怪,原本是国土之争的论辩会,怎么这小子睡了一觉后就变成讲故事了?什么吕家和*图*书商社范家商社的,这与论辩的题目有关系麽?
“吕齐像以往一样取走了范家商社的钱,可吕家的货物却始终没有送到,一直到范家派人去催问,才知道吕齐早就已经离开了吕家,范家想要讨回货物,吕家却自认没有给付范家货物的义务……”
卫鞅暗暗叹息。犹记那个飘雨的日子,自己一步步走上铺满鲜花的楼梯,沐浴一身茶香,纵论法家精妙,那个侃侃而论骄阳、论标枝的白子哪里去了?能够举重若轻,将法家之道融于茶道者,难道不该是天才横溢的人物麽?
“对,权利和义务。家师对我说过,契约一旦成立,权利和义务便因此而生,契约中的双方当事人既会享有权利,也会承担义务。比如吕家和范家的这次交易如果不出问题,吕家就有给付货物的义务,也有取得货款的权利;而范家则要承担给付货款的义务,享有取得货物的权利。现hetushu.com.com在的问题是,范家已经给付了货款,吕家却以契约无效为理由,拒绝给付货物。那么吕家的主张是否正确呢?这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我听说卫子是法家名士,请卫子教我……”
要说服卫鞅不难,说服身为魏使的卫鞅就难上加难,自己的论点再是精妙、所用理论再是通达古今,卫鞅的心理角色如果不发生转换,就很难说服他。
“义务?”
“哎,白子……鞅不曾忘记在那栎阳关市,越女楼中,白子指茶论道风采如玉,让鞅只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吧,这次论辩已经结束了……”
“请讲吧……”
“嗯,白子在梦中找到答案了吗?”卫鞅很想赢,但却不是这样赢得一场论辩,望了眼曾经风度翩然的清溪高弟,心中暗叹。他真不想这样拖下去了,甚至比白栋都难受。
白栋睁开双眼,对卫鞅歉意一笑。难为人家等了这么久,没有半个时辰也有半个https://m.hetushu.com•com多小时了,这是真朋友。
“且慢,能否给我一些时间?家师本是梦中授艺,总有很多含糊不清之处,都要一一回忆,我只是还未找出关键所在,半个时辰就好了。”
白栋微微脸红:“论辩未完,卫子为何就走?”
都是搞法律的,白栋太了解‘法律人’的职业病了。一旦走上辩论台,法律人就会变成最极端的辩论者,他们此时扞卫的只是分配给自己的观点而已,还原事实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追求‘目的上的真实’只是法官的工作。
卫鞅微微皱眉,有心拂袖而去,却实在抹不开颜面,不觉长叹一声:“好吧,就给白子半个时辰,希望到时白子不会令鞅失望……白子?”
究竟是范家错了,还是吕家错了?似乎都没有错啊……若是由我来断案,又该如何处理?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卫鞅先是有些漫不经心,可随着白栋娓娓道来的讲述,却渐渐听得入和-图-书了神,不觉插口道:“吕齐后来做了什么?这才是白子真正要告诉我的吧?”
“呃,卫子,让你久等了……”
“不知道算不算答案。在梦中想起了家师说过的一个故事,我想讲给卫子听,卫子可有意听麽?”
“家师曾在海外之国见过这样一件事,该国北方有个范家商社,南方则有个吕家商社。两家久有生意往来,通常都是吕家商社一名叫吕齐的商主亲自取走货款,而后就有吕家出动护卫游侠,将货物送往范家。这是两家遵循了十年的交易习惯,日子一久,吕齐在范家商社眼中,就成了吕家商社的代表……”
现代有完备的民法系统,有《合同法》这样的专门法律来调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还不够,最高院还会专门下发司法解释来解决这类纠纷。可两千年前的法家却向来‘重刑轻民’,如何会懂得处理这类合同纠纷?就算卫鞅是个不世出的法家天才,一时也会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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